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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法委指鹿为马令法院判无辜农民顶罪

2022-04-02 23:00:00    来源:采集侠    责任编辑:采集侠

1993年7月10日,嘉禾县石燕村村民胡承芳发现儿子胡平兵失踪,当月13日,尸体被过路人在路边的荆棘中发现。经尸检验明孩子胃内容物外形完整,说明系饭后一小时左右死亡;据孩子父亲胡承芳证实,孩子“13点半”在爷爷家吃完午饭,可见孩子是在15点钟之前被害。尸体头部有利器砍的创伤,双目被毁,衣着服饰和尸体表面没有血迹、血痕。随后公安人员带着警犬在村内胡熙吉家附近巷道发现血迹,并沿着血迹追踪到胡熙吉家,而胡熙吉家门槛上也有血迹,因此胡熙吉成为重点嫌疑人。

侦查人员询问胡熙吉妻子这个血是哪来的,胡熙吉妻子李胜周告诉侦查人员说是自己家的母狗在走春时流的月经,当时侦查人员还让李胜周把狗抓住用材料纸擦拭狗的阴部看到确实有血流出。

狗血当人血 无辜农民成为嫌犯

1993年7月14日,也就是案发次日,不思如何破案只想息事宁人的嘉禾县公安局,与呼格吉勒图案、张玉环案、聂树斌等案一样,将毫不沾边的胡熙吉和妻子李胜周作为‘替罪羊’。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犯罪为由收审后严刑拷打,胡熙吉被打晕数小时才苏醒,李胜周无法承受酷刑先后两次自杀。在李胜周和胡熙吉两个文盲按照嘉禾县公安局侦查人员的指令在侦查人员杜撰的有罪供述《讯问笔录》上签字后,又无中生有的制造了许多“作案工具及证据”。

尸检孩子衣着饰物上和尸体表面上均未见有血迹、血痕,应当认定死者尸体从未滴血,由此可以确定沿途血迹与案件无关。为了给胡熙吉罗列有罪证据,嘉禾公安局将胡熙吉房前屋后不到20米内收集的1-7号狗血均检验成为B型人血,而送检到广州中山大学的检材:“全部送检的(1-11)号检材均未检见有人血迹”的结论,证明这些血迹与凶案无关。

没有作案时间也能被认定杀人

孩子15点之前已经被害,而在当天的12点至16点半这个时间里同村人胡承翠一直在胡熙吉家坐着,胡熙吉在房顶平台上打黄豆,很多乘凉的村民都看到了,这个时间包括胡承翠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看到孩子来过胡熙吉家。之后胡熙吉16点半出门放牛又遇到胡柏良、胡熙进和胡熙光,17点至18点期间孩子的二爷爷胡久福也在胡熙吉家看电视剧,胡熙吉19点回家时遇到胡久俊来修电视机,欧梅娟到胡熙吉家找胡久俊修电视机时看到胡熙吉坐在门口。胡熙吉每次审讯中都提到胡承翠、胡柏良和胡久俊这三个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作案时间。侦查人员对胡熙吉和妻子李胜周案发当天下午的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胡熙吉、李胜周从中午12点到下午7点多钟均有证人证明其没有作案时间。

据2008年《中国青年报》记者洪克非采访村民胡承翠证实:当天下午5点多,她和被害人爷爷的哥哥胡久福、被告人李胜周及其女儿胡小娟一起在被告人家看电视,胡承翠走后,胡久福仍在看。因此,郴州检察院的起诉书所例举的晚6点左右为作案时间显然难以成立。而郴州法院认定“7时许”为作案时间,更是距离‘3时许’已经死亡的时间相差4个小时。试问,什么人能够在吃饭后5个小时还能够‘胃内容物完整’?郴州市法院的该认定明显背离众所周知的自然常识!

郴州市法院这个巧妇在领导的授意下实在难为无米之炊!

(郴州市中级法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卷)

湖南省政法委公然指令法院拿无辜农民顶罪

在郴州市检察院写给郴州市政法委和湖南省政法委的《关于胡熙吉、李胜周故意杀人一案的请示报告》内容中也赫然写到:“胡熙吉没有作案时间,经查也有人证实。”,“嘉禾县检察于1993年10月18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湖南省高级法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在郴州市检察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又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卷。此后在领导的压力下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作出有罪判决后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

(审查批捕时被嘉禾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卷补侦  后被湖南高院指示作出有罪判决)

由此可见,胡熙吉、李胜周并非本案犯罪嫌疑人这一事实,嘉禾县公安局、嘉禾县检察院、郴州市检察院、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政法委都非常清楚。而湖南省政法委为了息事宁人却公然要求湖南省高院指令湖南省郴州市法院对胡熙吉、李胜周作出有罪判决,拿无辜农民充当‘替罪羊’顶罪。

明显的冤假错案为什么申诉20多年不纠正 最高法院给出了明确答复

胡熙吉杀人案被告人胡熙吉的申诉代理刘泓君,从2006年接受委托之后就一直在研究,这么明显的错案不能启动再审纠错?为什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赵作海案、佘祥林案、张玉环案等这么多显而易见的冤假错案,被告人持续不停的申诉20多年都不能纠正,张玉环递交600多份《申诉状》如同石沉大海。

2021年11月22日下午16时许,刘泓君律师陪同胡熙吉的次子胡久柏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3号接待室递交申诉材料时,遭到该庭寇秉辉的违法推诿,其不予接受申诉材料的四个理由令人震惊:

这样的案件在哪个时代太多了,用现在的法律规定来衡量几乎没有一个是正确的,所以不能用现在的法律规定来衡量20年前的案件是否正确。第一巡回法庭设立至今已经接收到类似案件一千三百多起,只有一个案件的确是什么证据都没有就判了,所以不能不纠正。

像这个案子中,胡熙吉、李胜周都做过有罪供述,如果被告人不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些有罪供述是因为刑讯逼供产生的,那么这样的案子即便是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只要有口供就能够认定犯罪事实成立,所以这样的案子不可能再审。

既然是案子从检察院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时就已经被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了还要递交到法院起诉,这是检察院搞错了,你们应该去找检察院,向最高法院申诉不是必须途径,既然是检察院搞错了,你们还是去找检察院吧。

关于检察院与法院认定的死者的死亡时间与法医尸检推定的死亡时间相差3个小时以上的问题,寇秉辉法官直接说:“法医的鉴定不能作为认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证据,我们从来不以这些东西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而通过寇炳辉的言辞透露,第一巡在首次接到刘泓君律师邮寄的《申诉状》后就委派法官去湖南省与湖南省高院和政法委进行协商,至于协商结果,通过第一巡拒绝受理的事实不言而喻。

此前纠正的张玉环案有报道称其在27年当中寄出600多份《申诉材料》都石沉大海,通过第一巡寇秉辉的话我们不难看出端倪,一个第一巡就收到一千三百多个无期死刑案的《申诉材料》,全国有多少?而且只有连刑讯逼供的有罪供述都没有的案子才能够重审,由此可见被害人要想让冤案复审势比登天还难!

显然,最高法院宁可---抛弃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基本原则!抛弃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党中央的领导!背离总书记关于冤假错案问题的明确指示!也要维护国家的司法权威!也要维护地方政法委和地方公检法机关的权威!

一个国家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可怜到需要靠拿无辜农民顶罪来维护,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人情何以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对于冤假错案特别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纠正冤假错案给予了特殊关注。总书记指出:“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我们整个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我们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文章中不乏《亮剑冤假错案 发现一起 纠正一起》、《人民法院纠正冤假错案:勇于担当 有错必纠》、《坚决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和《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捍卫公平正义》等关于纠正冤假错案问题的文章。

第一巡的法官,作为中国的最高司法机关的公职人员,代表的是党和国家,他的话代表最高司法权威。所以,这是国家权威机关对于冤假错案给出的明确态度。

总书记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如同总书记所说,冤假错案给每一个受害被告人的家庭带来的灾难是毁灭性的,从冤假错案发生之日起,这个家庭就在倾其所有为亲人伸冤,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这一辈子只做这一件事,胡熙吉的三个子女也在倾其所有为父母伸冤。

当公平正义闭上眼睛 当执法司法和监督者丧失法律信仰 等于宣告法律死亡了!

2022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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